最开始,他反正对秦明渊一点也不感冒。

        秦明渊比他小十岁,正值青春年少,初次见面是在酒吧,所以方朝玉对他印象不太好。

        不是因为环境。

        而是因为秦明渊这个人实在太过浪.荡。

        有点受不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方朝玉不喜欢酒吧,震耳欲聋的音乐声总是会让他很头疼。

        而那次破例完全是因为公司客户非要去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本来不是他的客户,他也不必陪着,但听说对方酒品不行,喝多了就喜欢对旁边的小姑娘动手动脚,偏偏负责人就是个小姑娘,二十岁刚出头,能力挺出众,觉得自己酒量还行表现一下也没什么关系,又觉得好歹客户也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,不至于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干那种下作事,所以大着胆子一起去了酒局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事让方朝玉一听,就觉得不靠谱。

        年轻人正热血当头,自然不懂,老男人真要是无耻起来,在场的人多人少又有什么关系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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