等到郑鑫拜别出来的时候双靥已是绯红,被小厮掺扶着回了客栈。

        郑家酒楼连同其他产业都卖了,祖宅却是未曾卖出,走时把下人留下来不少,这些年不曾回来看过,又没有人惦记给他们发月银,如今也不知还有多少人在。

        郑鑫不想处理这些麻烦事,来了之后便直接住在客栈,只要身边小厮去打探一些事情。

        次日沐浴更衣后,郑鑫往衙门里送了拜贴,查案并不是他的职权,在查之前总也要拜访一下,征得同意,至少是不反对。

        现任县令很是通情达理,主要是郑鑫的理由站得住脚。

        妇人出嫁从夫,哪里有帮弟弟害死丈夫的道理,再者,一介女流之辈,她是能移尸还是能杀人啊?

        想到郑家为此消散的家产,县令自以为明白了什么,眼中便有了些同情之色,这也是因为如今的郑鑫是举人了。

        类似这种县令小官,举人跑跑关系也是能做的,两人如今说是官民,实际上却是地位相差不多,县令也不拿乔,念他一片孝心就准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心里却还想着这人也太过执拗,不过是给女眷消去罪名,又不是翻案,哪里那么麻烦,稍稍改改卷宗不就好了,这种案子,谁会来查?

        因不知郑鑫如何做到在外地科考不惊动本县的,县令也没说太多,客客气气让他翻阅之后就不管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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